發改辦工業[2006]1333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醫藥行業“十一五”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樹立以人為本和科學發展觀,按照走新型工業化道路要求,積極推動醫藥行業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突出結構調整,轉變醫藥經濟的增長方式,提高醫藥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促進醫藥行業的持續穩定發展,我委研究制訂了《醫藥行業“十一五”發展指導意見》。現印發你們,請按此意見并結合本地實際做好相關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醫藥行業“十一五”發展指導意見》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題詞:印發 醫藥 指導意見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