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醫藥辦函〔2008〕6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 2007年新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各地認真落實規定,嚴把《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出證質量關,加大整治違法虛假中醫醫療廣告工作力度,促" />
國中醫藥辦函〔200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 2007年新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各地認真落實規定,嚴把《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出證質量關,加大整治違法虛假中醫醫療廣告工作力度,促進了中醫醫療廣告市場的規范。但是,由于各地醫療廣告公示范圍的局限以及信息溝通不暢,客觀上造成了相關媒介在發布跨省(區、市)中醫醫療廣告時面臨審核難的問題,使違規發布醫療廣告有了可乘之機。為進一步做好中醫醫療廣告審批與發布間的銜接,我局擬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站上采取分省公示方式集中對全國中醫《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予以公布,以便全國各種媒介進行查詢和對照審核,形成良好協調的工作機制。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請各地于2008年2月1日前將2007年審批出具的中醫《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及其附件以電子版的形式通過電子郵箱傳送我局政策法規與監督司。沒有上傳條件的,請寄送《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及其附件紙質文件。 二、請各地在審批新的中醫《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后5個工作日內,將《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及其附件以電子版的形式傳送我局政策法規與監督司。沒有上傳條件的,請寄送《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及其附件紙質文件,以便我局及時更新相關網頁。 三、各地要按照《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的規定繼續做好審查出證及公示工作,同時加強中醫醫療廣告發布監測工作,對違規發布的中醫醫療廣告要依據有關法規及時查處。 聯 系 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策法規與監督司 張峘宇 聯系電話:010—65930773 65063322—6802 傳 真:010—65930669 電子郵箱:zhanghuanyu@satcm.gov.cn
二○○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