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醫藥法監監督便函〔2011〕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管理局、衛生廳局中醫處:
2011年3月,我司對部分地區報刊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進行了監測,并將監測結果發至各省(區、市)中醫藥管理部門和衛生監督機構,要求對違法中醫醫療廣告案件進行查處。截至目前,共對醫療機構警告、批評教育及罰款16家,撤銷中醫《醫療廣告審查證明》2家,停業整頓4家,吊銷相關診療科目2家,取締 1家。
現將《2011年部分機構發布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報紙第一批)查處情況總結》通報給你們,請你們和有關衛生監督機構繼續做好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整治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中醫藥行業形象。有關查處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情況,請及時反饋我局法監司。
聯 系 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策法規與監督司監督處
張峘宇 朱 璐
聯系電話:010—59957677 59957761
傳 真:010—59957676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2011年部分機構發布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報紙第一批)查處情況總結
2011年3月,我司對全國部分地區報紙和雜志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進行了監測,并將全國部分報刊發布的中醫醫療廣告信息監測結果發至各省(區、市)中醫藥管理部門和衛生監督機構,要求對違法中醫醫療廣告案件進行查處。截至目前,共對機構進行警告、批評教育及罰款16家,撤銷中醫《醫療廣告審查證明》2家,停業整頓4家,吊銷相關診療科目2家,取締 1家。
一、查處情況
在此次查處工作中,發布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的省(區、市)共19個,其中有11個反饋了查處結果。北京市中醫管理局對監測結果進行了認真細致的分析,給予北京京華友好醫院警告處罰,同時按照北京市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積分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積分處理;河北省中醫藥管理局責成石家莊市衛生局對發布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的醫療機構進行了查處,給予石家莊匯仁中醫院等4家醫療機構警告處罰,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黑龍江衛生廳依據相關規定給予哈爾濱長安醫院和哈爾濱哈大醫院警告和罰款的處罰;江蘇省中醫藥局責令徐州華康醫院和徐州交通醫院立即停止發布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江西省中醫管理局會同南昌市及所屬西湖區衛生局和衛生監督所,責令江西友好醫院和南昌市第二中西醫結合第一門診部停業整頓,撤銷相關診療科目,立即停止發布中醫醫療廣告,并在一年內不再受理該醫院的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湖北省中醫藥管理局給予宜昌市國中堂肝病專科警告處分,責令其立即停止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的發布;云南省衛生廳給予云南老干部醫院警告處分,撤銷昆明聯盟醫院《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并在一年內不再受理該醫院的醫療廣告審查證明;陜西省中醫藥管理局給予西安蓮湖華中醫院等3家醫療機構罰款處分;甘肅省中醫藥管理局對本省有關醫療機構發布虛假中醫醫療廣告數量居高不下的情況作了認真細致的分析,進行專題匯報,并請省工商、質檢、公安等部門聯合打擊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中醫藥管理局吊銷烏魯木齊華天醫院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責令烏魯木齊泳慧醫院和國醫堂萬杰醫院限期整改,責令新疆天山醫院等3家醫院停止發布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并限期整改。
二、加大查處力度,探索有效治理措施
各省(區、市)中醫藥管理部門及衛生監督機構要在查處涉及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的醫療機構的同時,總結本地區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的特點,采取有效針對措施,密切與工商、新聞出版等部門的聯系,加強中醫醫療廣告的管理工作。對本地區多次發布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的醫療機構,要加大對其查處力度。
尚未報送查處結果省(區、市),請加緊辦理,并及時報送查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