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醫藥法監監督便函〔2017〕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管理局、衛生計生委中醫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醫處:
2017年3月,我司對28個省(區、市)的62種報紙進行了監測,共監測到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7條次。其中沈陽中山醫院神經內科診療中心在《遼寧老年報》發布1條次。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永康醫院、友好醫院、新光明醫院在《老年康樂報》分別發布2條次、3條次、1條次。此7條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均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保證,其中1條未標注《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文號,4條以內部科室名義發布醫療廣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有關要求,監測結果已提供給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現將此次監測結果下發給你們,請協助配合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好查處工作。
聯 系 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策法規與監督司監督處
相莉 黃瑩
聯系電話:010—59957762 59957677
傳 真:010—59957676
附件: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策法規與監督司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