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中醫藥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承辦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擬訂有關中醫藥標準;承辦中醫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規范中醫醫療服務秩序,督辦重大中醫醫療違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