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和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文件精神及進一步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20年)》《中醫藥“一帶一路”發展規劃(2016-2020年)》關于中醫藥標準化工作的部署要求,特別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兩次會見世界衛生組織陳馮富珍總干事時強調的要加強與世界衛生組織合作的指示精神,深化中醫藥標準化、國際化改革,更好適應中醫藥國內國際發展需求,做好世界衛生組織ICD-11國際疾病現代醫學及傳統醫學分類工作,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于2017年5月19日——20日在上海召開《中醫病證分類與代碼》《中醫臨床診療術語·疾病部分》《中醫臨床診療術語·證候部分》和《中醫臨床診療術語·治法部分》4項國家標準修訂專家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暨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分類ICD-11Beta版(草案)討論會議。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于文明出席會議并講話。

會上,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開展<中醫病證分類與代碼>等4項國家標準重新修訂工作的通知》,進一步了細化審評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的工作職責和任務要求,明確修訂工作由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中醫科學院院長、天津中醫藥大學校長張伯禮及上海中醫藥大學原校長嚴世蕓任審評委員會主任委員。張伯禮、嚴世蕓、朱邦賢3位專家分別介紹了4項國家標準的修訂思路、原則及技術方案,參會專家充分討論了修訂草案,并制定了下一步工作計劃和工作流程。

于文明在會上就這項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工作思路及原則要求做了講話。他說:“這次4項國家標準修訂工作是在中醫藥發展‘天時、地利、人和’大好時期進行的,是中醫藥發展重要機遇期進行的一項極其重要的工作,是國內標準轉化為國際標準的一次具有戰略意義的主動探索,也是國際發展形勢倒逼國內發展的一次機遇。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分類不是每年都有的‘制修訂機會’,是若干年才進行一次疾病分類修訂工作。這次世界衛生組織ICD-11版修訂,增設傳統醫學疾病分類內容,是一次歷史機遇,是與世界衛生組織合作、深化中醫藥國際交流的一次重要機遇。”于文明充分肯定了專家委員會的前期準備工作、取得的成績和今后的工作方案及計劃,并對修訂工作提出了4點要求:一是要堅持共識性原則,要充分尊重、收集全行業專家學者智慧,吸收最新臨床和研究成果,盡可能形成最大公約數,把約定的規范標準化為廣泛共識的規范標準;二是要堅持實用性原則,4項國家標準必須與臨床實踐結合,必須實事求是,確保標準“管用、能用、好用”;三是要堅持中西醫分類銜接協同一致原則,4項國家標準,特別是《中醫病證分類與代碼》要與西醫病證分類銜接協同一致;四是要堅持國內外統籌銜接一致原則,統籌國內標準與國際標準分類,保證4項國家標準的修訂工作,能在世界衛生組織要求的時間內完成。
于文明最后強調,修訂工作是一份責任重大、任務艱巨的工作,既辛苦又光榮,大家擔負的不僅是本學科專業領域的責任,也是全行業的責任,希望大家負起責任,調動全行業的積極性,共同努力完成好修訂工作任務。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機關相關部門、上海市中醫藥發展辦公室、中國中醫科學院、上海中醫藥大學等有關學校、醫院、中醫藥學科專業的負責同志50余人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