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總后勤部衛生部,局各直屬單位,北京中醫藥大學,中國中藥協會: 歷時三年的中醫中藥中國行活動是首次由政府組織的中" />
國中醫藥辦新發〔2010〕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總后勤部衛生部,局各直屬單位,北京中醫藥大學,中國中藥協會: 歷時三年的中醫中藥中國行活動是首次由政府組織的中醫藥大型公益科普活動,得到了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受到了中醫藥行業廣大干部職工的積極響應,贏得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人民群眾的普遍歡迎,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在社會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有力地推動了中醫藥事業的健康快速協調發展。為了進一步打造中醫中藥中國行這一重要的宣傳品牌,不斷完善中醫藥文化科普工作的長效機制,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決定開展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宣傳《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緊緊圍繞中醫藥的中心工作,加強正面引導,突出中醫藥特色,宣傳推廣中醫“治未病”理念,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正確、科學、權威的中醫藥科普知識,以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養生保健知識的需求。 二、活動主題 倡導健康生活方式,推廣中醫養生保健知識 三、活動方式 (一)培養建立一支中醫藥文化科普專家隊伍。向大眾傳播科學準確、權威可靠、通俗易懂、簡便易學的中醫藥常識和養生保健方法。 (二)組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團。采取巡回講演的形式,宣傳黨的中醫藥方針政策,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普及中醫藥科普知識。 (三)組織開展巡講活動。重點為機關、部隊、院校(中小學)、企業等大型單位以及老少邊窮地區群眾開展巡講活動,每年集中組織活動不少于5場,以滿足廣大群眾對中醫藥科普知識的廣泛需求。 四、活動內容 (一)開展中醫藥文化科普知識現場巡講活動。 (二)創作中醫藥文化科普影像作品。 (三)出版中醫藥文化科普系列叢書。 (四)編印中醫藥科普知識宣傳材料。 (五)刻制中醫藥文化科普專家講座光盤。 五、工作安排 (一)2010年8月中旬各地完成巡講團成員的選拔、推薦工作。 (二)2010年9月上旬完成巡講團成員的培訓與考核工作。 (三)2010年9月中旬完成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團組建工作。 (四)2010年9月19日,在中醫中藥中國行•中醫藥文化科普宣傳周啟動儀式上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團授旗,巡講活動正式啟動。 (五)2010年10月至12月,巡講團深入到有關單位和地區開展巡講活動。 六、巡講團的組建 (一)巡講團成員條件 1.熱愛中醫藥文化科普宣傳工作,思想作風正派,能夠準確、科學、客觀地傳播中醫藥文化科普知識。 2.熟悉中醫藥專業知識和中國文化,在中醫藥文化科普工作中有一定的威望和影響。 3.五官端正,思路開闊,思維敏捷,具備流暢的語言表達能力。 4.身體健康,能夠按時參加巡講團活動并承擔有關工作。 5.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自覺接受監督與管理。 (二)巡講團成員的選拔 1.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醫藥主管部門初選后向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進行推薦,名額不超過3名。 2.中國中醫科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可直接推薦,名額不超過3名,局其它直屬單位不超過2名。 3.軍隊系統由總后衛生部初選后直接向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進行推薦,名額不超過8名。 4.中國中藥協會可組織中藥企業經初選后直接向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進行推薦,名額不超過8名。 5.其它有關單位符合巡講團成員條件的,也可向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進行推薦,名額不超過2名。 (三)巡講團成員的培訓與考核 1.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對推薦上來的巡講團成員組織進行集中培訓。 2.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有關文化、科普、傳播以及中醫藥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考核組,對經過培訓后的巡講團成員進行試講,考核合格后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審批。 3.經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審核批準后,正式成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團成員。 4.對于多年從事中醫藥文化科普宣傳,具有豐富實戰經驗并且得到大眾認可的中醫藥文化科普專家,經考核組評價認定后直接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審批。 (四)巡講團成員的榮譽、義務和責任 1.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向巡講團成員頒發統一印制的聘用證書。 2.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站和新聞媒體上公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團成員名單。 3.作為中醫藥文化科普權威專家,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書面向有關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推薦。 4.巡講團成員參加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的巡講活動,按照學時,每次授予相應的國家一類學分。 5.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文化建設與科學普及專家委員會增補委員時,優先從巡講團成員中推薦選拔。 6.巡講團成員無正當理由,連續2次不參加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的巡講活動的,予以解聘。 7.有關媒體邀請巡講團成員進行中醫藥文化科普講座的,巡講團成員須事先征得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同意,擅自接受邀請的不得使用巡講團成員名義,情節嚴重得予以解聘。 八、有關要求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醫藥管理部門也要組建省級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團,負責在本省(區、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活動,每年不少于5場活動。 (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團成員可參加所在省(區、市)組織的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活動。 (三)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每年有針對性的組織到一些重點地區和單位開展巡講活動,一般每年不少于5場。 (四)各省(區、市)需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團進行巡講的,請提前1個月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新聞辦公室聯系。 (五)鼓勵全國中醫藥高等院校學生爭當志愿者,積極參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團工作。 九、其他事項 (一)請各地8月25日前填寫《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團成員推薦表》,并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新聞辦。 (二)有關巡講團成員的培訓與考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孫棟梁 王紹綱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工體西路1號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新聞辦 聯系電話:010—59957616 電子郵箱:zhongyikepu@126.com 附件: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團成員推薦表
二○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