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富春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加快中醫藥“走出去”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局高度重視中醫藥“走出去”工作,始終保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會同相關部委,不斷提升中醫藥開放發展水平,服務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助力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現將工作情況和有關工作考慮介紹如下:
一、相關工作情況
(一)強化政策支撐。一是2021年12月,我局會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推進中醫藥高質量融入共建“一帶一路”發展規劃(2021-2025年)》,為“十四五”時期中醫藥“走出去”擘畫了藍圖。二是2022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明確提出“加快中醫藥開放發展”。三是2023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方案》,提出“中醫藥開放發展工程”,推動中醫藥“走出去”。四是2023年1月,國家藥監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藥科學監管 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積極推進中醫藥國際注冊政策宣介和交流。
(二)推動中醫藥國際標準制定。一是截至目前,我局與國際標準化組織合作制定發布98項ISO中醫藥國際標準(含復審修訂1項),推進5項ISO中醫藥國際標準項目立項。二是藥監局積極參與歐洲藥典藥材標準、草藥制品標準、對照品、對照提取物的技術審核;依托中國-東盟藥品合作發展高峰論壇,持續深化與東盟各國在藥品產業和藥品監管領域的合作,與印尼等國監管機構簽訂合作協議;促進國際組織對中藥的認可,國家藥監局積極參與歷屆IRCH與FHH的年會和執委會會議,積極參與和推進傳統藥、草藥標準體系的構建,積極參與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草藥藥典(IHP)制定,與WHO合作共同建立藥典交換機制和多國藥典對比信息平臺等。
(三)大力發展中醫藥服務貿易。一是高質量建設國家特色服務出口基地(中醫藥)。我局會同商務部聯合認定兩批共31家特色服務出口基地(中醫藥),并以評促建,開展第一批基地復審工作。二是利用服貿會、廣交會等大型平臺,開展中醫藥板塊活動。三是成立上合組織傳統醫藥聯盟,與國機集團加強協作,推進中白工業園中醫藥板塊建設。四是商務部加強對外投資電子證照應用推廣,編制更新年度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中國對外投資合作發展報告等公共服務產品;并在《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中國-新加坡自貿協定、中國-瑞士自貿協定、中國-新西蘭等自貿協定或升級議定書中,推動作出涵蓋中醫藥材的關稅減讓安排、致力于就中醫職業人員跨境流動作出便利化安排、推廣傳統中醫服務實踐相關內容,提升中醫藥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四)以“僑”為橋推動中醫藥“走出去”。自2013年以來,我局會同中國僑聯共組派8支“親情中華”中醫團赴美國、埃及、澳大利亞、菲律賓等近20個國家和地區開展義診、健康咨詢、中醫學術交流等活動;通過“親情中華·為你講故事”網上營、“中國尋根之旅”夏令營等活動,帶領數萬名海外華裔青少年體驗中醫藥文化,推動中醫藥文化“出海”。
(五)加強復合型人才培養。我局與國家留學基金委員共同實施中醫藥英才海外培養項目,加大國際復合型中醫藥人才培養力度,培養一批專業過硬、通曉國際規則的中醫藥國際化人才。截至目前,共40人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資格。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我局將繼續貫徹落實《“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方案》《推進中醫藥高質量融入共建“一帶一路”發展規劃(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加強與國際組織合作,以中醫藥海外中心、國際合作基地、特色服務出口基地(中醫藥)等平臺為抓手,多措并舉推動中醫藥“走出去”,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