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永康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利用“版納砂仁”打造面向東南亞藥材集散地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新增藥材進口邊境口岸”的建議
一是根據《進口藥材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9號)規定,藥材應當從國務院批準的允許藥品進口的口岸或者允許藥材進口的邊境口岸進口。允許藥品進口的口岸或者允許藥材進口的邊境口岸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海關總署提出,報國務院批準。海關總署將積極配合藥品主管部門共同做好增設藥材進口的邊境口岸的相關工作,支持將磨憨口岸增設為我國藥材進口邊境口岸,擴大周邊國家藥材輸華,推動中藥材貿易發展。
二是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與海關總署先后印發了《關于印發增設允許藥品進口口岸的原則和標準的通知》(食藥監藥化管〔2015〕6號)《關于印發增設允許藥品進口口岸工作評估考核方案的通知》(食藥監藥化管〔2015〕134號),明確了增設允許藥品進口口岸工作原則、標準和相應程序要求。下一步,國家藥監局將按照有關要求,在我國進口藥材需求的基礎上,結合各省發展規劃,合理設置藥材進口邊境口岸。
三是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鼓勵企業和社會第三方參與中藥標準制修訂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全面構建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社會參與、開放融合的中藥標準工作格局,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標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國家藥監局將在藥材標準、檢測技術及標本館建設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二、關于“建立藥材交易中心,構建區域流通體系”的建議
近年來,我局聯合農業農村部、國家藥監局印發了《全國道地藥材生產基地建設規劃(2018-2025年)》,推動道地藥材合理化布局,支持包括云南省在內的各道地藥材產區特色中藥產業化發展,促進砂仁等特色中藥產品的流通。我局積極運用第四次全國中藥資源普查成果,支持覆蓋全產業鏈追溯體系應用,強化中藥材全過程質量控制。不斷完善中藥材流通體系,推動中藥產業助力鄉村振興。下一步,我局將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中藥材流通體系及藥材交易中心,促進中藥材特色產業發展。
三、關于“創新開發砂仁特色產品”的建議
我局重視中醫藥科技創新相關工作,大力支持中藥基礎研究。我局將積極配合衛生、藥監、市場等部門做好砂仁化妝品、食品、藥品等相關產品的研發監管等相關工作。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