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金濤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發展振興道教醫藥學,為“健康中國”作出應有貢獻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局高度重視中醫藥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與傳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明確規定“對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中醫藥理論和技術方法,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遴選本行政區域內的中醫藥學術傳承項目和傳承人,并為傳承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傳承人應當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后繼人才,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相關的學術資料。屬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有關規定開展傳承活動”。建議道教傳統醫藥文化的傳承與挖掘整理,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等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開展傳承活動。
《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通過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組織的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考核后,可以在所在省級行政區域內以個人開業的方式或者在醫療機構內從事中醫醫療活動。截止到目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已經組織并完成至少一次考核工作,全國道教醫藥學人員在內取得中醫(專長)醫師資格12204人,其中,在國家電子化注冊系統執業注冊8140人、進行中醫診所備案1976人。
我局積極推進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建設,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22年遴選出30個儲備單位、16個培育單位。在項目遴選及建設過程中,均制定嚴格規范標準。項目建設初期,開展多輪調研討論,形成《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建設指導方案》,明確項目目標、遴選原則及相關建設要求。在遴選階段,成立遴選工作辦公室,制定《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項目遴選工作辦法》,堅持“合理布局、扶優扶強”,科技創新水平與臨床服務能力相適應,綜合評審和行政決策相結合的原則,完成項目遴選。當前建設階段,我局制定了平臺建設標準,科學指導各單位提高質量標準、加快建設進程。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對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中醫藥理論和技術方法的傳承提供必要的支持。繼續加強對中醫藥優秀傳統文化的挖掘、保護與傳承,推動中醫藥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創新發展。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