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偉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科學開展中成藥集中帶量采購促進中醫藥特色發展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2019年以來,國家醫保局為發揮醫保對藥品價格的引導作用,開展了“4+7”城市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制度改革。根據集中采購相關工作安排部署,目前國家醫保局正在組織相關部門開展中成藥集中采購工作研究,我局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同時,為持續做好中醫藥價格相關工作,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我局將會同國家醫保局建立溝通協商工作機制,開展符合中醫特色的醫保及價格體系研究制定工作,加強溝通銜接,充分發揮中醫藥獨特優勢,提高中醫藥服務可及性和人民群眾獲得感。
下一步,我局將積極配合國家醫保局、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等部門,一是做好中成藥集中采購政策研究等相關工作,確保制定出符合中成藥集中采購的相關政策,加強實施中的精細管理。二是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積極爭取政策、資金支持,為中醫醫院健康發展做好保障。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