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蘇娟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基層中醫藥服務是中醫藥發展的根基,是維護人民群眾健康的基礎保障。“十三五”時期,我局全面落實中央關于促進中醫藥發展的各項政策要求,加大基層中醫藥工作力度,采取一系列措施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人民群眾看中醫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得到明顯改善。
(一)抓好頂層設計,強化政策扶持。在規劃層面上,在《“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設置“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專節,明確建設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中醫疫病防治基地、中醫特色重點醫院等重大項目,為發展中醫藥事業提出了頂層設計。在政策層面上,以國辦名義印發《關于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28條針對性強、含金量高、分工明確的政策措施,為中醫藥改革發展提供了系統性政策支撐。在資金層面上,“十三五”期間,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近400億元支持縣級中醫院、中醫藥傳承等中醫項目建設,推動中醫藥事業發展。在管理體系層面上,我局2021年將建立健全地方中醫藥管理體系作為主要內容納入全國人大常委會《中醫藥法》執法檢查,依法依規推動健全地方中醫藥管理體系。
(二)加強醫保政策傾斜。國家在制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過程中,堅持“中西藥并重”的基本原則。2020年印發的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共收載藥品2800種,其中西藥1426種,中成藥1374種,西藥與中藥基本持平。中藥飲片部分采取準入法制定目錄范圍,共納入892種藥品。中藥配方顆粒方面,我局會同國家藥監局、國家醫保局等共同發布的《關于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的公告》指出,中藥飲片品種已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各省級醫保部門可綜合考慮臨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和價格因素,經專家評審后將相應的中藥配方顆粒納入支付范圍。
(三)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薪酬待遇。會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健康委等出臺一系列措施,推動基層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要求,合理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同時,實施了提高包括醫療衛生人員在內的艱苦邊遠地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津貼、到艱苦邊遠地區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前轉正定級并提高薪級工資檔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等一系列傾斜政策,對保障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待遇起到了積極作用。
(四)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動計劃。2016年我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等5部門聯合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動計劃,多措并舉持續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一是持續完善基層中醫藥服務網絡。截至2020年,全國2790個縣級區域中,共設置2141個政府舉辦的縣級中醫類醫院,設置率達到76.74%,87.43%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置了中醫科,94.55%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93.74%的鄉鎮衛生院設有中醫科,中醫類門診部、診所達6.1萬個。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主體,縣級中醫醫院為龍頭,縣級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等非中醫類醫療機構中醫藥科室為骨干,中醫門診部、診所為補充的基層中醫藥服務網絡基本完善。二是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采取規范化培訓和轉崗(崗位)培訓、訂單培養、定向招錄等措施,大力培養引進中醫藥人才,充實基層中醫藥隊伍。截至2020年,已累計培養培訓合格中醫類別(助理)全科醫師4.2萬人,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中醫學生1.3萬人,建設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902個,培訓基層衛生技術人員18萬人。三是發揮中醫藥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的獨特優勢。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持續推動落實《關于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指導意見》《關于規范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管理的指導意見》,開展中醫藥適宜技術、中醫藥基礎理論培訓,推進家庭醫生簽約中醫藥服務,目前85.81%的家庭醫生團隊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指導各地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要求,為老年人和兒童提供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2020年,接受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65歲及以上老年人1.1億,中醫藥健康管理率69%;按月齡接受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的兒童3349萬,兒童中醫藥健康管理率75%。針對重點人群和慢性病患者制定中醫藥治未病干預方案,將中醫藥防治方案納入重點人群和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規范。目前,中醫藥內容已納入2020版國家基層高血壓防治管理指南。四是以“傳播中醫藥健康文化、提升民眾中醫藥健康文化素養”為主題,持續深入開展“中醫中藥中國行”活動。“十三五”期間,組建了230人的國家級專家隊伍和2100余人的省級專家隊伍,平均每年舉辦科普講座6500余場;各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廣泛開展中醫藥健康教育服務,平均每年組織科普宣傳活動8300余場,中醫藥宣傳深入農村、牧區、廠礦、學校、部隊、機關、社區,中醫藥進一步融入百姓生活。
下一步,我局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和全國中醫藥大會精神,補短板、強弱項、固根基,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續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一是重點支持國家中醫醫學中心、區域中醫醫療中心、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中醫特色重點醫院等中醫藥重大項目建設。二是按照有關政策要求,持續完善醫保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加強診療項目支付管理,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診療項目、中藥配方顆粒等納入基本醫保支付范圍。三是進一步完善投入政策,支持做好中醫藥工作,督促地方落實投入保障政策,完善投入保障機制,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四是制定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動計劃,明確完善基層中醫藥服務網絡、推動基層中醫藥人才建設、提升縣級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大力推廣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加強基層中醫藥管理能力建設等七項重點工作任務,全面提升基層中醫藥在治未病、醫療、康復、基本公共衛生、健康宣教等領域的服務能力,持續提高基層中醫藥服務的可及性、便捷性、公平性,為健康中國建設和鄉村振興做出新貢獻。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