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記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建立國家中醫藥發展基金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有關要求,為加強財政資源統籌,避免資金使用碎片化,中央財政嚴格控制新設專項基金。《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鼓勵地方設立政府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市場化運作的中醫藥發展基金。《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國辦發〔2021〕3號,以下簡稱《通知》)也提出,鼓勵社會資本發起設立中醫藥產業投資基金,加大對中醫藥產業的長期投資力度。
為貫徹落實《意見》要求,2020年6月,我局與國家開發銀行簽署《開發性金融支持中醫藥高質量發展合作備忘錄》,共同推動和參與優勢地區設立中醫藥產業基金。2020年7月,國家開發銀行與廣東恒健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確定合作發起設立廣東中醫藥大健康基金。基金投資主要集中在中藥制造、中醫服務、中藥材加工、中藥材種植等領域,投向中醫藥產業提質升級關鍵領域,協助中醫藥體系在我國醫療體系中的角色提升,適當向醫療大健康領域進行拓展。
下一步,我局將認真貫徹《意見》和《通知》要求,會同相關單位,引導推動優勢地區社會資本設立中醫藥發展基金,多渠道助力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