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盟中央:
您們提出的《關于解決中醫藥傳承實踐中幾個突出問題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深入推進中醫藥教育傳承的建議
近年來,我局會同有關部門出臺了系列文件,持續加強中醫藥經典理論學習和師承教育,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一是重視和加強中醫經典理論與著作的學習,推進中醫藥課程體系改革,提高經典課程比重。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4號)《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動中醫藥教育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教高〔2020〕6號),特別強調要加強中醫藥經典理論教學,提高中醫類專業經典課程比重,2020年、2021年分別組織開展中醫藥經典能力等級考試試點,推動有關學校強化經典教學,促進中醫藥類專業學生學習經典。二是推進中醫藥師承教育的常態化。2017年,我局印發了《關于深化中醫藥師承教育的指導意見》,推動構建師承教育與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和繼續教育有機結合,貫穿中醫藥人才發展全過程的中醫藥師承教育體系。三是持續推進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十三五”期間,遴選了976名指導老師和1946名繼承人開展了第六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建設了1482個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1102個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培養一批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人。同時采取“讀經典、做臨床、跟名師、強素養”的培養模式,選拔培養了600名中青年中醫主任醫師。
下一步,我局將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動中醫藥教育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有關要求,持續深化中醫藥院校教育教學改革,加大中醫經典理論教育,構建符合自身特點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實現我國中醫藥教育的高質量發展。持續推進名老中醫藥專家繼承、傳承工作室建設等師承教育人才培養專項,研究制定中醫藥師承教育管理辦法,推動建立高年資中醫醫師帶徒制度,實現師承教育的常態化制度化,充分發揮師承教育在中醫藥人才培養中的作用。
二、關于提高中醫診療機構的整體實力的建議
我局為充分發揮中醫醫療機構的特色優勢,提高中醫藥服務能力,近年來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積極推廣開展中醫特色療法。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用3年左右時間,篩選50個中醫治療優勢病種和100項適宜技術,在中醫醫療機構進行推廣運用。二是推動健全符合中藥特點的審評體系。配合國家藥監局發布了《關于促進中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從促進中藥守正創新、健全符合中藥特點的審評審批體系、強化中藥質量安全監管等5個方面系統提出了20項改革措施,明確發揮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傳承創新發展“孵化器”作用,鼓勵醫療機構制劑向中藥新藥轉化。改革完善中藥注冊分類和申報要求,突出以臨床價值為導向,優化中藥注冊分類,新增“古代經典名方中藥復方制劑”類別,拓展古代經典名方中藥復方制劑范圍,大幅簡化注冊申報要求,合理減免部分臨床試驗。作為中藥抗疫成果之一的中藥“三方”,來自于經典名方的加減化裁,是中藥注冊分類改革后首次按照“其他來源于古代經典名方的中藥復方制劑”審評審批的品種,實現了傳承與創新結合。同時,進一步推進技術指導原則體系建設,先后制定并發布中藥新藥用藥材質量控制、中藥均一化研究等20個技術指導原則,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中藥特點的注冊管理制度和技術評價體系。三是強化中藥質量源頭管理。積極推進《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以下簡稱GAP)修訂。新修訂GAP將進一步加強種子種苗和種源、種植(養殖)及采收加工管理,強化包裝、倉儲和運輸環節管控,為推進中藥材規范化和適度規模化發展提供技術指導,以進一步提高中藥材質量,加強中藥質量源頭管理,推進中藥材由野生進入種植、養殖的新發展階段。探索優化中藥材產地加工產品的延伸管理,督促落實中藥飲片生產企業責任,強化中藥飲片生產企業對中藥材產地加工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審核,促進完善中藥材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加強中藥飲片質量監管的同時,引導中藥材產地結合鄉村振興,依托優勢資源,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把就業崗位和增值收益更多留給農民。四是支持少數民族醫藥傳承發展。聯合國家民委共同召開第四屆全國少數民族醫藥工作會議。與國家民委等13個部委聯合制定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少數民族醫藥工作的若干意見》。“十三五”期間,中央財政投入近50億元專項資金支持少數民族醫醫院基礎建設和服務能力建設。對民族醫醫院單獨制定了醫院管理年活動、醫院評審、大型醫院巡查、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等醫院管理評價指標,指導少數民族醫醫療機構和少數民族醫特色專科提升服務能力。制訂第二批少數民族醫醫療技術操作規范和少數民族醫護理方案,推動少數民族醫藥穩步發展。
三、關于增加中醫報銷范圍和比例的建議
國家在完善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過程中,十分注重支持中醫診療項目。一是采取排除法對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進行管理,明確基本醫保不予支付或僅部分支付診療項目范圍,將診療必需、安全有效、費用適宜的診療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二是綜合考慮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基金承受能力、臨床需求等因素,確定本地區診療項目的基本醫保支付范圍。目前,已將推拿、針灸、正骨等中醫藥服務項目納入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支付范圍。三是提高居民醫保中醫藥報銷比例。開展并加強中醫藥服務,參保人在基層發生的中醫藥服務費用可享受較二三級醫院更高的報銷比例。據統計,中醫類臨床科室(不含中醫專科醫院)診療人次中,58%發生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數中醫藥服務已享受報銷比例傾斜政策。四是在醫保藥品目錄、診療目錄、定點機構、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給予中醫藥政策傾斜。
下一步,將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等文件精神,密切配合相關部門,支持符合條件的中醫診療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疇,完善中醫藥扶持政策。
四、關于健全各級中醫藥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的建議
中醫藥人才是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基礎和保障,也是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的第一資源,我局高度重視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工作。一是在完善中醫藥人才評價體系方面。我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積極研究推進衛生職稱制度改革工作,2021年6月,三部門制定印發《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注重體現中醫藥特色規律,對中醫藥人員重點考察掌握運用中醫經典理論、運用中醫診療手段診療的能力,中藥處方運用以及師帶徒等情況。對中醫醫師晉升工作量和評價指標,作出了單獨規定。二是在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方面。組織實施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百千萬”人才工程(岐黃工程)。遴選培育10名岐黃工程首席科學家、99名岐黃學者、100名青年岐黃學者,擇優選拔500名第四批全國中醫(臨床、基礎、少數民族醫藥)優秀人才、100名西學中優秀人才,培養培訓5300余名主要面向市縣級機構中醫臨床、中藥、中醫護理、中醫藥創新、少數民族醫藥、西學中等骨干人才,初步構建了領軍人才、優秀人才、骨干人才梯次銜接的高層次中醫藥人才隊伍。三是在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工作方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制定了《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已于2017年12月20日正式實施。目前,全國各省(區、市)均已印發本省(區、市)實施細則,按照工作部署穩步推進考核實施。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可按照相關規定通過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組織的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取得醫師資格。
下一步,我局將進一步健全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推動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有利于中醫藥人才發展和作用發揮的政策機制、制度環境和社會氛圍,筑牢新時代中醫藥事業發展的人才基礎,全面提升中醫藥人才服務能力。
五、關于完善中藥材資源保護和利用機制的建議
為加強對中藥材資源的保護和利用,一是開展了第四次全國中藥資源普查工作。截止目前,已開展全國31個省(區、市)中藥資源普查工作達到2700多個,發現70余個新物種,豐富了我國的生物多樣性。在全國布局建設28個中藥材種子種苗繁育基地,對中藥材的種子種苗進行繁育生產;建成2個中藥材種質資源庫,保存普查中收集的種子種苗1.2萬多份。已基本建成由1個國家中心平臺、28個省級中藥原料監測和技術服務中心以及65個動態監測站組成的國家中藥資源動態監測信息和技術服務體系。二是通過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資金實施中藥材質量保障項目,支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中藥材產業扶貧示范基地144個,建設定制藥園213個;開展中藥材種植技術培訓15244人次,發布包含100種藥材的《中藥材生產加工適宜技術叢書》,并結合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特點編寫《中藥材生產適宜技術》中藥材精準扶貧技術叢書;在219個縣的1310個企業推進中藥材全過程追溯系統建設。
下一步,我局將持續推進中藥資源普查工作,摸底調查中藥資源譜系,為瀕危中藥資源保護提供支撐;建設高水平中藥材種子種苗繁育基地和中藥材種質資源庫,進一步完善國家中藥資源動態監測信息和技術服務體系,加大中藥人才培養支持力度,完善人才成長體系與機制。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