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彥伶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傳承創新仫佬醫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加大對仫佬醫藥支持的建議
少數民族醫藥是中醫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各族人民在幾千年生產生活實踐和與疾病做斗爭中逐步形成并不斷豐富發展的醫學科學?!吨腥A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明確規定“中醫藥是包括漢族和少數民族醫藥在內的我國各民族醫藥的統稱”,并提出支持少數民族醫藥發展專門條款。扶持少數民族醫藥事業發展,也是我國醫藥衛生事業的既定方針。
在第三次和第四次全國民族醫藥工作會議之后,均由多部門聯合下發了支持包括仫佬醫藥在內的少數民族醫藥發展的政策性文件。2018年7月,我局聯合國家民委等12部委共同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少數民族醫藥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圍繞完善醫療服務網絡、提高防病治病能力、扎實推進傳承與創新、推動產業發展、大力弘揚文化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是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促進包括仫佬醫藥在內的少數民族醫藥發展的重要指導性文件。
我局高度重視包括仫佬醫藥在內的少數民族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在三屆“國醫大師”評選中,專門預留少數民族醫藥人員名額,共8名少數民族醫當選為國醫大師。選拔培養100名少數民族醫優秀人才和181名骨干人才,建設了146個少數民族醫藥專家及流派傳承工作室,52個少數民族醫藥類重點學科。同時,推動各民族地區實施《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將仫佬醫等少數民族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納入考核范圍。《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明確提出“鼓勵有條件的民族地區和高等院校開辦民族醫藥專業,開展民族醫藥研究生教育。”目前,院校教育中尚未開設仫佬醫藥相關專業,我局將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研究論證工作,也將繼續加強包括仫佬醫藥在內的少數民族醫藥人才培養。
2020年,中央轉移支付投入5.159億元,支持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5個自治區和“三區三州”的貧困縣縣級中醫(民族醫)醫院服務能力提升、傳染病防治能力建設、中醫(民族醫)縣域醫療中心和基層中醫館建設,舉全行業力量對5個自治區和“三區三州”共210家貧困縣中醫(民族醫)醫院進行對口幫扶,組織8支國家中醫醫療隊赴“三區三州”開展巡回醫療,著力提升少數民族地區中醫(民族醫)服務水平。
下一步,我局將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醫藥的重要論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南陽調研考察時關于中醫藥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不斷完善有關政策措施,推動少數民族醫藥事業健康發展。
二、關于確立仫佬醫藥診療項目收費標準和醫保支付范圍的建議
國家醫療保障局表示,廣西壯族自治區醫保局直接受理醫療機構申報的民族醫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并適時組織專家論證,定期發布。據統計,自2015年以來,廣西已新增60余項壯瑤民族醫療服務項目,未收到仫佬族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申請。醫保報銷方面,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的診療項目應滿足臨床必需、安全有效、費用適宜等條件。國家層面采取排除法規定了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和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在此基礎上,各省份綜合考慮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基金承受能力、臨床需求等因素,確定本地區診療項目的基本醫保支付范圍。
下一步,國家醫療保障局將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規范醫療服務項目,優化新增價格項目管理,引入創新性、經濟性評價,支持傳統醫療項目繼承創新發展,使患者及時獲得更具臨床價值、更有成本效益的醫療服務。鼓勵民族地區提供和使用適宜的少數民族醫藥服務,將符合條件的少數民族醫藥及診療項目按程序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三、關于加大制劑研發支持的建議
科技部長期以來高度重視少數民族醫藥的相關研究,《“十三五”中醫藥科技創新專項規劃》將“加強民族醫藥傳承與創新”列為重點任務之一,針對少數民族醫藥的發展設置了“民族醫藥傳承保護與理論研究”“民族醫藥醫療保健服務能力提升關鍵技術”“民族藥資源保護與可持續發展”和“民族藥產業發展關鍵共性技術提升”4個專欄;通過“民族醫藥發展關鍵技術示范研究”“民族醫特色療法療效評價及平臺技術研究”“中藥產業區域發展及特色產品開發”等項目,支持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醫藥研究;“重大新藥創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面向全國公開招標建設一批有中藥特色的單元技術平臺,切實提高中醫藥(少數民族醫藥)創新能力。
下一步,科技部將會同相關部門,結合《“十四五”中醫藥科技創新專項規劃》、“十四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中醫藥現代化”重點專項、“重大新藥創制”科技重大專項2030等的實施,加強民族醫藥的科技部署。根據《國家科技創新基地優化整合方案》的要求,支持圍繞少數民族醫藥發展需求,開展基礎研究、行業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等科技創新活動,使之成為民族醫藥科技創新的重要載體,促進少數民族醫藥的快速發展。
四、關于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的建議
中醫藥健康旅游是旅游新業態重要組成部分,是發展優質旅游的重要內容,是推進旅游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發展新動能的重要抓手。2016年,國務院印發《“十三五”旅游業發展規劃》(國發〔2016〕70號),提出促進旅游與健康醫療融合發展,鼓勵各地利用優勢醫療資源和特色資源,建設一批健康醫療旅游示范基地;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啟動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建設。文化和旅游部積極貫徹落實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旅游業發展規劃,推動健康旅游產業發展。2016年,文化和旅游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基地、項目)創建工作的通知》(旅發〔2016〕87號),計劃用3年時間在全國建成一批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根據創建工作通知,于2017年9月公布了北京市東城區等第一批15家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創建單位,2018年3月公布了北京昌平中醫藥文化博覽園等第一批73家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創建單位。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組建以來,全國各地以旅游度假區創建為龍頭,在度假休閑旅游產品供給中積極探索、勇于創新,結合中醫藥健康旅游,充分利用生態資源、景觀資源、食藥資源和文化資源,并與醫學、養生學有機融合,開展保健養生、康復療養、健康養老等服務,創建了以四川都江堰天府青城康養旅游度假區、廣東河源巴伐利亞莊園、貴州遵義市赤水河谷旅游度假區等為代表的一批康養旅游度假區。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將根據仫佬族醫藥特點,指導當地從種藥、制藥和養生康養等環節中開發出可觀賞、可參與、可體驗的仫佬醫康養旅游相關產品。逐步培育出集中醫藥醫療、康養、旅游休閑于一體的中醫藥健康旅游產業鏈,不斷豐富類型的中醫藥旅游產品及服務。并盡快出臺《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認定》行業標準,待有關部門同意后,按照《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示范基地創建工程項目申報方案》,指導羅城積極從硬件建設和軟件服務上不斷提升,創建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或示范基地。同時積極組織開展宣傳推廣,指導地方利用多種平臺資源,加大對仫佬醫康養旅游產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推廣,引導其逐步建立仫佬醫康養旅游推廣長效機制,大力宣傳仫佬醫康養旅游的典型案例和先進經驗,不斷提升仫佬醫健康旅游的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