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安龍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農村中醫藥發展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構建全國統一的鄉村醫生中醫藥技能培訓云平臺的建議
為加強鄉村醫生的培訓工作,近年來,我局依托中醫館健康信息平臺等,面向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征集了一批鄉村醫生培訓視頻材料,為鄉村醫生接受培訓提供了便利。同時,也積極支持中華中醫藥學會等學術團體及中醫藥高等院校,通過遠程教育平臺,為鄉村醫生提供相應的培訓服務。
下一步,我局將積極推動搭建基層中醫藥遠程教育平臺,為鄉村醫生接受培訓提供便利。利用中醫館健康信息平臺、中醫藥高等院校已有的信息網絡平臺等,針對基層中醫藥人才的需求,科學設計培訓課程體系,征集推出一批優質視頻課件,為基層中醫藥人才提供優質中醫藥繼續教育資源。
二、關于建立分層次、制度化和可持續的鄉村醫生中醫藥適宜技術培訓體系的建議
為加強適宜技術培訓工作,我局會同原國家衛生計生委、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部門于2016年聯合印發《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動計劃》,將中醫適宜技術推廣工作納入其中,開展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省級、縣級推廣基地建設,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已建立省級基地,94.2%的縣(市)建立縣級基地。2019年,能夠提供6類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方法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占同類機構總數的比例分別為81%、74%,能夠提供4類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方法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占同類機構總數的比例分別為64%、43%,與2015年相比均有明顯提高。
下一步,我局將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要求,用3年左右時間,篩選100項適宜技術,及時向社會發布,并做好推廣培訓工作。同時,進一步發揮中醫藥院校優質教育教學資源的作用,加強鄉村醫生適宜技術推廣培訓的頂層設計,推動中醫藥適宜技術在農村地區的推廣普及,提高基層中醫藥人員業務水平和服務能力。
三、關于持續推進定向培養新時代大學生村醫的建議
(一)關于開展新時代大學生免費定向培養的建議。
為做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教育,培養面向基層的高水平全科醫生,2010年6月,教育部與原衛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5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實施意見》,正式啟動了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工作,并提出“兩免一補”(免學費、免住宿費、補助生活費)政策,重點為鄉鎮衛生院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培養從事全科醫療的醫療衛生人才。2011年以來,教育、衛生、人社、財政等有關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意見》《關于加強醫教協同實施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2.0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意見》《關于做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就業安置和履約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從招生錄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就業安置、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薪酬待遇及履約管理等方面形成了推動改革的政策合力,明確提出繼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推進農村基層本地醫學全科人才培養。十年來,全國先后有30個省份開展了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中央財政累計投入16億元,為中西部22個省份3萬個鄉鎮衛生院培養了近5.7萬余名定向醫學生(其中中醫專業定向生1.2萬名),從規模上實現了為中西部地區每個鄉鎮衛生院培養1名本科醫學生的全覆蓋,同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培養始終堅持從哪里來到哪里去,錄取的農村生源比例從最初的70%左右,提升到2016年以后接近100%。目前已有2萬余畢業生到崗就業,有效緩解了基層衛生人才短缺問題。
下一步,教育部將進一步強化醫教協同,根據基層衛生事業發展對人才的需要,適度擴大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規模。
(二)關于保證大學生村醫“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建議。
鄉村醫生是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的網底,肩負著為廣大農村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職責。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對鄉村醫生的功能定位、教育培訓、收入待遇、養老和退出機制等作出相應規定。近年來,各地以推進緊密型鄉村一體化管理為抓手,不斷拓寬鄉村醫生發展空間。一是不斷加大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的投入力度,通過購買服務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給予補償,基本公共衛生補助資金已成為鄉村醫生最重要的收入來源。二是在業務、藥品等鄉村一體化管理的基礎上,不斷拓寬鄉村醫生發展空間。如廣東、寧夏、新疆等地在不改變鄉村醫生身份的前提下,由鄉鎮衛生院聘用鄉村醫生。三是建立村衛生室運行經費補助機制,部分地區對村衛生室的冬季取暖、網絡運行費等予以補助,確保村衛生室正常運轉。如天津、湖北、安徽、吉林、青海等省分別按照每個村衛生室每年1萬元、3650元、3600元、3000元和1000元的標準進行補助。四是在村衛生室推進了醫療責任險,如天津、吉林、江蘇、安徽、福建、湖北、重慶、甘肅等省市積極探索鄉村醫生執業風險化解機制,為其執業營造了良好環境。
為推動地方保障鄉村醫生養老待遇,國家衛生健康委通過召開經驗交流會、印發《衛生健康工作交流》等多種形式,推廣甘肅等地“鄉管村用”典型經驗,以點帶面,供各地學習借鑒。同時加強工作督導,督促各地落實鄉村醫生各項待遇補助。2020年7月,經國務院同意,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關于允許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的意見》,要求從事鄉村醫生的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參加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被聘用后,鄉鎮衛生院依法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有利于吸引較高學歷人才投身農村衛生健康事業,提升鄉村醫生隊伍整體水平,改善鄉村醫生學歷結構,提高農村地區醫療服務水平。
下一步,我局將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文件要求,繼續指導各地加大財政保障扶持力度,加快推進鄉村一體化管理,鼓勵實施“鄉管村用”政策,做好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工作。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