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滌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積極探索中醫優勢病種收付費方式改革,增加按病種收付費管理的中醫優勢病種數量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要求分批遴選中醫優勢明顯、治療路徑清晰、費用明確的病種實施按病種付費,合理確定付費標準。彰顯中醫藥在疾病治療中的優勢。2018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了130個按病種付費推薦病種,其中有8個中醫特色優勢病種(4個骨傷病種、4個肛腸病種)。
“十三五”期間,我局依托中國中醫科學院建設中國中醫藥循證醫學中心,開展9類中醫優勢病種循證研究。遴選確定219個區域中醫(???診療中心建設單位和培育單位,構建層次合理、特色突出、療效明顯的中醫專科體系,組織專家制訂發布5批共406個中醫優勢病種診療方案和臨床路徑,并持續開展中醫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規范臨床診療行為。目前,我局正在積極協調推動各地繼續開展中醫門診和住院優勢病種收付費方式改革。據初步統計,目前已有山東、安徽、湖南等13個省份開展了遴選中醫優勢病種按病種付費方式改革。
下一步,我局將配合醫保局等相關部門,繼續貫徹落實中央《意見》,通過中國中醫藥循證醫學中心開展中醫優勢病種循證研究,爭取更多中醫優勢病種納入按病種收付費范疇。同時,積極配合醫保局推進完善中醫藥價格形成及動態調整機制,推進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實行中西醫同病同效同價,促進中醫藥事業傳承創新發展。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