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騰蛟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保護藥用野生動物和推動中醫藥走向國際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給全球經濟、社會以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重大影響。此次疫情防控,中醫藥全面深度介入,在疾病預防、治療、康復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成為疫情防控的一大亮點。動物藥作為中醫藥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保證中藥臨床療效具有重要意義。
一、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加強野生動物保護
野生動物是自然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大自然賦予人類的寶貴自然資源。我國高度重視野生動物保護工作,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并根據我國野生動物保護實際情況進行了修訂,為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與草原局等相關部門制定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明確了野生動物保護的范圍和等級,并進行動態更新和調整,如將《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一和附錄二所列非原產中國的所有野生動物(如犀牛、食蟹猴、袋鼠、鴕鳥、非洲象、斑馬等),分別核準為國家一級和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將麝科麝屬所有種、穿山甲屬所有種由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調整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在2020年版《中國藥典》(一部)中已未收載穿山甲藥材,加強了野生動物資源保護。
下一步,我局將加強與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與草原局等相關部門溝通協作,促進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工作。
二、加強藥用動物人工繁育,促進資源可持續利用
藥用動物是中藥的重要原料,是中藥臨床療效的重要保障。麝香、熊膽、鹿茸、蛇膽、蛇毒血清等是安宮牛黃丸、烏雞白鳳丸、片仔癀、蛇膽川貝液、抗蛇毒血清等知名藥品的重要原料,是保證藥品臨床療效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重視藥用動物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積極支持開展藥用動物人工繁育工作,已有數十種實現規模養殖。梅花鹿、馬鹿等經過數百年人工繁育,已同牛、馬、羊等家畜被《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收錄,并能滿足藥品生產需求。麝、熊、龜、蛇類、蝎子、蜈蚣、美洲大蠊等已成功養殖超過40年、人工繁殖了三代以上,提供了大量產品供應市場,基本擺脫了依賴野生動物資源的局面。藥用野生動物資源人工繁育不僅可為制藥工業提供原材料,實現資源持續開發利用,同時可恢復和擴大野生動物種群數量,保護野生動物資源,對于幫助解決城鄉人員就業,加速農村脫貧致富也具有積極意義。
下一步,我局將密切同相關部門探索建立既符合CITES公約規定,又能調動養殖業規范發展和野生動物保護積極性的機制,加強藥用動物的可持續利用。
三、加強野生藥用動物繁育及相關藥品生產經營監管,促進動物藥品市場規范有序發展
野生藥用動物繁育及其藥品生產經營活動,事關中藥產業高質量發展,我國高度重視相關活動的監督管理。林業主管部門加強對麝、熊等養殖戶或養殖企業的養殖條件、技術手段、管理措施和經營狀況進行審核,符合條件方可申請辦理馴養繁殖許可證。對所有天然麝香和熊膽粉實行定點保管制度,禁止零售天然麝香和熊膽粉活動,禁止出口天然麝香,并限定天然麝香和熊膽粉的使用范圍,對天然麝香的使用范圍,嚴格限定于特效藥、關鍵藥等重點成藥品種和重點醫院。對含天然麝香、熊膽粉、賽加羚羊角、穿山甲片和稀有蛇類的產品實行專門標記,并需貼“中國野生動物經營利用管理專用標識”后方可進入流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有關部門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對非法從事“養熊取膽”等行為,堅決依法查處。
下一步,我局將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林業與草原局等相關部門,繼續加強藥用動物養殖的審批,規范野生動物人工繁育、人工飼養以及銷售等行為,加強動物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監管,保障動物藥品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四、推動中醫藥國際化發展,實現互惠互利、共建共享
新冠疫情發生以來,我局不斷完善中醫診療方案,并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與世界衛生組織及各國分享中國經驗、中國方案,分別發布了英、意、法、西班牙等版本的新冠肺炎中醫及中西醫診療方案,并支持舉辦了近40場海內外視頻交流和直播活動。同時向十余個國家和地區贈送了中醫藥產品,配合國家衛生健康委選派中醫人員參加專家團,幫助27個國家和地區當地政府防控疫情,充分展示中國負責任大國的擔當,為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注入了中國智慧和力量。
近年來,我局高度重視對外交流合作,推動中醫藥走出去,讓優質的健康醫療服務惠及世界、造福人類。我局支持在“一帶一路”沿線建設330個中醫藥海外中心。會同商務部開展“國家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建設工作,前期已支持17家醫療機構、高校及中藥企業開展國家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建設,通過擴大中醫藥服務出口,加快中醫藥服務商品化進程,打造一批中醫藥服務世界知名品牌。近期,我局同國家開發銀行簽署《合作備忘錄》,通過政策制定、政策資金、工程項目等方式支持中醫藥發展,其中,中醫藥“走出去”被納入重點支持范圍,以進一步提高中醫藥國際影響力。
我局與相關部委共同參與《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締約方大會等傳統醫藥相關的國際公約、協定的構建和修訂,廣泛開展磋商交流,深度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全面展示我國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成就。
下一步,我局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發展多種形式的中醫藥對外合作,深入開展高水平中醫藥國際科技合作,加強中醫藥國際標準化建設,推動中醫藥文化國際傳播。深入開展中醫藥服務貿易示范機構建設、人才培養和標準制定等工作。積極參與傳統醫藥相關的國際公約、協定的構建和修訂,倡導建立互惠互利、共建共享的機制。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