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鳳芹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明確中西醫結合醫師執業范圍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明確中西醫結合人才執業范圍建議
根據《執業醫師法》,原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局聯合發布了《關于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的暫行規定》(衛醫發〔2001〕169號),對各個類別醫師的執業范圍進行了明確規定,中西醫結合專業屬于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專業的醫師應當根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注冊,可以在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等醫療機構執業。現行有關衛生健康、中醫藥的法律法規未禁止中醫醫師使用西醫西藥及現代化的診療技術和方法,也未禁止中醫醫師到綜合醫院中醫科以外的其他科室執業。《中醫藥法》第十六條也明確規定“經考試取得醫師資格的中醫醫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可以在執業活動中采用與其專業相關的現代科學技術方法。”本款指的是對于國家有專門規定的醫療技術使用,如關節置換、介入等限制類醫療技術,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培訓考核合格后在該醫師專業相關的領域使用。對于一般的現代診療技術,則無需進行專門培訓和考核。
二、關于加大中西醫結合人才培養力度建議
我局高度重視中西醫結合人才培養。“十一五”“十二五”期間共確定并重點建設了72個中西醫結合類重點學科,其中2個中西醫結合學科納入國家“雙一流”建設體系,推動了中西醫結合相關學科發展,培養了一批學科骨干人才。目前,全國有40多所本科院校開設了中西醫結合類專業。今年開展了全國西學中骨干人才培訓項目和第四批全國中醫(西學中)優秀人才研修項目,分別遴選了520名和100名熱愛中醫藥的高素質中青年臨床醫學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開展西學中研修學習,培養中西醫貫通、醫研兼通的骨干和優秀人才。同時,鼓勵非中醫專業的執業醫師積極參加以中醫藥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為主要培訓內容的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知識技能類項目,提高中醫藥知識技能水平。
教育部明確,依據現行招生政策,國家對西醫類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或取得住院醫師規培證書的西醫畢業生報考中西醫結合碩士/博士科學學位研究生沒有條件限制,相關招生單位可根據社會需求、辦學條件和國家核定的辦學規模,在國家研究生招生政策范圍內,自主制定本單位研究生招生方案。
下一步,我局將認真貫徹落實《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等文件要求,進一步完善中西醫結合人才培養政策措施,研究建立更加完善的西醫學習中醫制度。積極與教育部溝通,做好本科臨床醫學專業攻讀中西醫結合專碩相關政策銜接工作,進一步推動中西醫結合專碩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有機銜接。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