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院應扶持治未病科建設
●“治未病”科應為中醫醫院一級科室
●不得以“國醫堂”、“體檢部”等名稱作為本科科室名稱
●不得把針灸科、推拿科、康復科、理療科等臨床科室納入“治未病”科范疇
日前,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中醫醫院“治未病”科建設與管理指南(修訂版)》。該版本在2012年12月推出的試行版基礎上形成。其中特別指出,在治未病科室初期建設及發展階段,醫院應給與扶持以及建立激勵機制,“治未病”科應為中醫醫院兼具管理與臨床職能的一級科室。
該指南適用于二級以上中醫醫院“治未病”科的建設和管理,并可作為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制定中醫醫院“治未病”科工作評價指標的依據。
相比于試行版,“治未病”科修訂版指南指出,“治未病”科的服務特點以人的健康狀態的辨識、評估和干預為主,而非著眼于疾病治療;突出非藥物方法的運用,注重整體調節,求得整體效果;重視連續、動態、全程的管理,并充分發揮服務對象的參與意識與能力,求得長遠效果。并將“治未病”科的服務對象分為中醫體質偏頗人群,亞健康人群,病前狀態人群,慢性疾病需實施健康管理的人群,以及育齡婦女、老年人等其他關注健康的特殊人群共五類。
修訂版指南提出,“治未病”科應為中醫醫院兼具管理與臨床職能的一級科室,由院領導直接管理,設立專職的科室負責人,可涵蓋或設置體檢(提供中西醫健康評估)、健康咨詢指導、中醫調養、隨訪管理及健康宣教等部門。不得把針灸科、推拿科、康復科、理療科等臨床科室及國醫堂、名中醫工作室等納入“治未病”科范疇。原則上以“治未病科”(“治未病中心”)作為科室名稱。特別指出,不得以“國醫堂”、“名醫工作室”、“保健中心”、“體檢部”、“預防保健科”等或同類含義文字的名稱作為本科科室名稱。
修訂版指南明確“治未病”科管理職能為:統籌并整合資源,構建“治未病”服務鏈,協調各相關專科介入疾病病前管理,并特別強調輻射基層。即通過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機構培養“治未病”人才、支持開展“治未病”相關業務,延伸拓展中醫“治未病”服務,提高基層“治未病”服務水平。
修訂版指南將“治未病”科服務項目分為健康狀態辨識及評估項目、健康調養咨詢服務、中醫特色干預技術、產品類等四類。此外,健康檔案建立、慢性病健康管理、健康信息管理,以及管理效果評價等也可納入治未病服務項目。
修訂版指南中還特別指出,在治未病科室初期建設階段,醫院應給與扶持,保證人員收入;在治未病科發展階段,醫院應建立激勵機制,促進其進一步發展,人員收入不低于醫院平均水平。同時盡可能從醫院層面為“治未病”科室從業人員提供可預期的職業發展前景,以保證人員的積極性與穩定性。(胡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