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關于啟動實施第四次全國中藥資源普查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國家一貫重視中藥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工作,2011年12月,原衛生部向國務院報送了《中醫藥法(草案送審稿)》,已列為國務院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中。國務院法制辦已經完成各部門對《中醫藥法(草案送審稿)》有關修改意見的復核工作。《中醫藥法(草案送審稿)》明確規定了“實行藥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分級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制度”。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正在積極推進全國中藥資源普查工作,為修訂完善《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奠定相關工作基礎。中藥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相關工作將有法可依。
2011年以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基于中醫藥部門公共衛生專項,累計安排中央財政補助資金近9億元,通過“國家基本藥物所需中藥原料資源調查和監測”等項目,支持全國31個省(區、市)開展922個縣的中藥資源普查試點工作。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通過組織開展全國中藥資源普查試點工作,目前已經開展了如下工作:
一、為在宏觀層面監測分析中藥資源動態變化趨勢,加強對產業宏觀走勢的研究與把握,支持包括:1個中心平臺、28個省級中心(省級中藥原料質量監測技術服務中心)、65個監測站的中藥資源動態監測體系建設,擬形成實時掌握我國中藥材的產量、流通量、價格和質量等變化趨勢的長效機制。目前,中心平臺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作為業務主管部門,以“現代中藥資源動態監測信息和技術服務中心”在民政部登記注冊,整體負責中藥資源動態監測體系的運行和管理。省級中心,依托省級中藥資源普查試點工作技術牽頭單位,開展基礎條件和人員隊伍建設,統籌負責省域內的中藥資源動態監測信息和技術服務工作。相關工作為中藥資源動態監測信息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奠定了基礎。
二、為促進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所需中藥原料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從源頭上提升中藥材的質量,在21個省規劃建設28個中藥材種子種苗繁育基地,保存普查試點工作中收集的中藥材種子種苗、制定種子種苗標準、對繁育有困難的品種進行繁育生產等。目前,繁育基地各項建設工作在地方政府、科研院所和企業等的共同努力下有序推進,將對約100種中藥材的種子種苗進行繁育生產,為中藥材資源保護與保存體系建設奠定了基礎。
三、為建立全國中藥資源綜合信息平臺,在組織實施中藥資源普查試點工作中研發了“全國中藥資源普查信息管理系統”,收集匯總中藥資源普查試點工作中獲取的中藥資源數據信息。目前,匯總了1.2萬名參加普查試點工作人員的基本信息,收集31個省(區、市)922個縣近1.4萬種中藥資源的種類和分布等基本信息,匯總保存260多萬張照片;基于54萬個樣方調查的數據信息,可估算藥典收載的563種藥材的蘊藏量。為全國中藥資源綜合信息平臺的建設奠定了基礎。
四、為長久保存中藥資源普查試點收集的標本實物,依托中國中醫科學院現有條件,目前,匯總、整理、保存全國11個省份的12萬多份藥用植物的臘葉標本實物。匯總、整理、保存《中國藥典》收載中藥材的樣品3萬多份。已經初步建立了包括388種藥材15萬多條DNA序列的基因庫。據此可為國家中藥標本館建設提供基礎。
2014年12月,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國家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了《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實施方案(2014-2020年)》,方案中提出了開展包括全國中藥資源調查在內的生物多樣性調查工作等7項任務,具體由環境保護部牽頭、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相關部門參與組織實施。2015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十二部委制定的《中藥材保護和發展規劃(2015-2020年)》,在實施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工程主要任務中,明確提出開展第四次全國中藥資源普查。目前,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正積極落實《中藥材保護和發展規劃(2015-2020年)》有關任務,配合環保部推進生物多樣性重大保護工程,正在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向國務院申請設立全國中藥資源普查專項,啟動實施第四次全國中藥資源普查工作。
下一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與國家有關部委協調溝通,積極推進相關工作,啟動實施第四次全國中藥資源普查。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