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5名代表: 現就代表提出由我局主辦的“關于促進中醫藥走出國門的建議”的提案,提出如下辦理意見: 一、關于中醫藥“走出去”戰略的總體情況 中醫藥在國際醫學界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已成為我國外交工作和中國特色醫藥衛生事業發展中富有特色且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海外中醫藥發展情況 國務院審議并通過了《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其中明確指出要支持中醫藥機構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目前,中醫藥已傳播到世界上183個國家和地區,許多國家明確了中醫藥(特別是中醫針灸)的法律地位,將中醫藥納入醫療保險范疇,部分國家成立了專門的傳統醫藥管理機構,中醫診所、針灸中心已成為許多國家提供傳統醫藥服務的主要模式和場所。中醫藥正處在快速走向世界的戰略機遇期。 (二)與國際組織交流合作情況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已與WHO、ISO、UNESCO等重要國際組織以及全球近二分之一的國家和地區政府建立了中醫藥交流合作機制,與其中大多數外國政府簽署了專門的中醫藥合作文本。我局還成立了國家中醫藥對外交流合作專家咨詢委員會,并聘請了國際交流合作高級顧問、特別顧問,在海內外初步建成了專家“智庫”。資助參與了世界衛生組織傳統醫學國際疾病分類(ICTM)項目,制訂國際疾病分類代碼ICD-11傳統醫學章節; 加強與WHO傳統醫藥部的溝通,推進針灸、推拿等規范的制定; 由中國提出成立了ISO/TC249委員會,經過努力其名稱確定為“中醫藥(TCM)”,現已發布了7項中醫藥國際標準。 (三)國際合作專項情況 財政部于2015年設立2000萬元的中醫藥國際專項,為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提供了一定經費支持。首批實施的17個項目發揮了示范作用,建立了一批海外中心和國內基地,制定了國際標準,促進了文化傳播,成為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構建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新格局中發揮了積極作用。目前,第二批國際合作專項項目建設工作已經開展,并完成了項目遴選。目前,我國已支持在海外建設了10個中醫藥中心,簽署了86個專門的中醫藥合作協議,在14個已簽署的中外自貿協定中,大部分包含中醫藥內容。 中醫藥走出去也同樣面臨問題,如經費保障機制的缺失,極大限制了中醫藥作為提升中國軟實力、服務外交的重要抓手,文化差異導致中醫藥海外發展受限,中醫藥基礎研究仍然相對滯后,中醫藥臨床診療可靠性缺乏國際標準等。 二、關于下一階段推進中醫藥走出國門的計劃 (一)加強頂層設計,制定發展規劃 在《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和《關于促進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好《“一帶一路”中醫藥發展規劃》。積極爭取設立中醫藥“一帶一路”專項基金,參照教育部的孔子學院或文化部的海外文化中心的模式,支持中醫藥醫、教、研、產機構“走出去”,支持在條件成熟的國家和地區建設海外中醫藥中心,支持與項目所在國開展實質性合作,打造市場化、國際化、專業化的管理和運作模式,推動中醫藥國際交流合作上層次上水平。 (二)研究制定中醫藥標準體系 加快推動中醫藥國際傳播。在中醫藥“走出去”的過程中,建立起國際公認的臨床療效體系,為中醫藥的有效性、安全性提供科學的判定標準。中國將加強與國際組織聯系,進一步提高對中醫藥國際標準化工作的重視和支持,完善標準體系建設,開展好傳統醫學國際疾病分類的臨床測試工作; 發揮好在國際標準化組織ISO/TC249中的主導作用,提升提案的數量和質量; 召開好首屆中國—東盟衛生合作論壇(傳統醫藥分論壇),提升中醫藥的國際化水平,發揮中醫藥在一帶一路發展戰略中的重要作用。 (三)積極開展國際科技合作項目 中醫藥國際化必須以科技為先導,積極引進國外的資金、技術、設備,引導中醫藥現代研究的方向和攻關項目。加強對WHO、ISO、UNESCO等國際組織和APEC、上合組織、東盟和歐盟等相關機構的聯絡,多渠道爭取經費支持,不斷提升中醫藥的國際知名度和公信力。 (四)加強中醫藥國際化人才培養 一是著力強化中醫藥人才培養頂層設計。統籌推進不同層次、不同類別中藥人才隊伍建設,鼓勵和支持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加強課程體系和標準建設,積極與國外院校建立合作關系。二是加大來華專家和留學人員的支持力度。強化對國際學生來華接受中醫藥學歷和非學歷教育的引領作用,建設一支具備一定臨床實踐經驗和掌握外語的復合型帥資隊伍。三是繼續推進海外中醫藥教育(中醫中心、中醫特色孔子學院等)。繼續鼓勵并大力支持中醫孔子學院(課堂)開展中醫藥課程和文化交流活動,參與海外中醫中心、孔子學院建設,為中醫藥“走出去”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6年7月25日